講座紀錄-楊照《聽見浪漫》第二堂:舒曼《兒時情景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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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0, 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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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談標題音樂─舒曼《兒時情景》

日期:2016/10/23

地點:臺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

策劃及主講/楊照

鋼琴演奏/江恬儀

所謂「經典作品」,並不是為我們而寫的,作曲家是為了當時代的人、認為他們會喜歡這音樂,所以才寫下這作品,他們寫下時心裡沒有我們,也因為如此,我們才能聽到不一樣的東西。

不過並非過去的作品都是經典作品,它們是經過時間考驗而被留下,通常我們不但能在其中聽到有別於現代的東西,更因為有些和我們有「共通性」,所以才會被留下。

《兒時情景》創作背景

舒曼出生於1810年,談到舒曼不得不提的,就是他一輩子幾乎只愛過一個人,而那人也只愛過他,也就是他的太太 — — 克拉拉·舒曼。

克拉拉出生於1819年,小舒曼九歲。他們兩人在1827年認識,當時克拉拉才8歲、舒曼17歲,照道理講,當時17歲的少年要迷上一個8歲女孩,可以說「肯定有問題」!

《兒時情景》是舒曼在1838年、28歲時寫下的,他之所以寫下這首曲子,是因為克拉拉常在信中說舒曼很「孩子氣」,或許是在某些衝動下(心想自己真的這麼長不大?)、感動下,舒曼寫下這曲子。

舒曼在當時寫下的30首曲子中,挑了13首成為《兒時情景》組曲。

有別於古典主義的浪漫主義

事實上,一開始他把標題稱作《兒時故事》,意味著他要「用音樂說故事」。

這也是浪漫主義和古典主義不一樣的地方。莫札特在晚期也想以音樂說故事,但在那時代,他只能透過歌劇來表現,不過浪漫主義時大家一直在試驗音樂能做更多事,甚至認為音樂能說故事。

不過後來舒曼又把此作品改為《兒時情景》,故事和情景的不一樣在哪?

舒曼除了是個音樂家,也是個詩人,他對文字非常講究,所以從「故事」改為「情景」也是有意義的。「情景」是一個個的片段,而非完整故事,就當時的文學而言,「故事」要是有頭有尾的,古典時代的音樂也比較像這樣,不過舒曼後來發現他所寫下的音樂,用「情景」來講比較吻合。

回想看看,我們絕大多的人,同年也是沒那麼多「故事」的,倒是這些「片段」的東西很多。

這也是浪漫主義的重要改變 — — 人值得活著,不是一定要成就一番偉大的事業,是因為我們人生中有這些激烈的、濃郁的、瞬間會消失的情感這一個個的「epiphany」。

這個字在宗教上,是天氣的意思,到了浪漫主義時就被用來當作那些人生中的「靈光乍現」,是這些東西定義了我們是怎樣的一個人。

如果講到神童莫札特,我們會注意到他,是因為一個小孩能做出像大人一樣的是,但若到了舒曼身上,透過《兒時情景》,他想講的是「當一個孩子像一個孩子」時,那種天真的樣子是最值得珍惜的,而非希望他要做出超齡的事。

標題音樂

舒伯特這13首曲子都有特定標題,標題音樂一部分是來自浪漫主義要強調音樂在表現什麼。不過這標題音樂是「單向」的,他把抽象的音樂給出方向、定下來,也就是說不能沒有標題、讓你純粹從音樂猜他在講什麼。

所以聽之前先知道標題、受到標題啟發,我們會在這音樂中聽到更多。

十三段故事緊緊相連

這十三首曲子雖都能拆開個別演奏,但連續聽下來可以看出舒曼許多巧妙的安排,例如:木馬騎士後接著幾乎太嚴肅那個穩定節奏,形成強烈對比;哀求的孩子最後一個音,是緊接到下一首的第一個音,引導出哀求後心滿意足的感覺。

最後是調性上的安排,從G大調開頭,接著轉換到D大調和b小調兩個關係調,接著到木馬騎士時為了創造出開闊的感覺,所以特別用了C大調。

所以雖然有十三個段落,卻是緊緊相連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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